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8日

發文字號:證櫃新字第1100000321號

附件:

主旨: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申報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案自行補正。

依據:本中心受託辦理本國及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申報案件規定暨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月7日巨生字第1100000003號函(本中心收文日期為110年1月8日)。

公告事項: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申報首次辦理股票公開發行一案,該公司因提出之申報書件不完備,業於110年1月8日自行補正,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6條第3項準用第12條第2項規定,自完成補正日重新起算,如無重大異常,預計屆滿12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