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7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100100500號
附件:
主旨: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長榮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2211)之興櫃一般板股票推薦證券商,自110年4月9日起生效。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12條第4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提醒事項:
內會:
後會: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