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9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00400233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發行人之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券、國際債券或轉(交)換公司債將於110年5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到期(明細如附件),自各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起,終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3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