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1100002592號

附件:

主旨:公告寶島極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115)股務事項自111年2月15日起,由原委託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改為委託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1樓)代理。

依據:上開公司111年1月5日第1110105001號函。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