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10400015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修正槓桿交易商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資訊申報格式如附件,自111年3月1日起實施。
依據:本中心「槓桿交易商經營槓桿保證金契約交易業務規則」第47條。
公告事項:
一、修正槓桿交易商應於本中心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TR)系統項下之「其他資訊申報」子系統申報之保證金或差價契約交易申報(CFD)格式。
二、前揭申報格式可參閱本中心櫃買市場業務宣導網站(https://dsp.tpex.org.tw/),路徑如下:櫃買市場業務宣導網站>電腦資訊>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