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110050854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優你康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4150)股務事項自111年3月1日起,由原委託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改為委託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26條。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判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