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4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10051386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指數投資證券審查準則」等5項規章條文修正對照表如附件及公告事項,並自111年4月24日起實施。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1月18日金管證券字第11003759671號函、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指數投資證券審查準則第28條、認可指數投資證券之標的指數資格應行注意事項第8條、審查指數投資證券作業程序第8點、對上櫃指數投資證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8條及指數投資證券買賣辦法第33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開放證券商得發行期權策略型指數投資證券(以下簡稱ETN),修正本中心旨揭規章。
二、修正重點摘要說明如下:
(一)明訂期權策略型ETN定義及指數審查程序。
(二)明訂期權策略型ETN投資人適格性條件。
(三)修正ETN發行人資訊申報作業規定。
(四)修正其他ETN相關規定。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