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110101016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截至111年6月30日止之最近1年內(110年7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本中心對證券商處記缺點累計暨應予處理情形如附件。
依據:本中心「就證券商之評估報告、總結意見或相關資料缺失處理辦法」第8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提醒事項:
內會:
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