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8日
發文字號:證櫃監字第112020045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合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6103,下稱合邦公司)上櫃有價證券,因新增變更交易之事由,自112年3月10日起併案繼續變更交易方法及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以下簡稱業務規則)第12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合邦公司前因公告並申報108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其淨值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十分之三,且經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及同條第5項第2款之情事,故本中心於109年4月1日以證櫃監字第10902004331號公告,自109年4月7日起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公司有價證券時,應先收足款券及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盤方式交易始得受理委託買賣。
二、今因該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銷除已上櫃普通股5,575,746股,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為1,000,398股,未達其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總數之25%且未達500萬股,核有本中心業務規則第12條第1項第15款之情事,爰依規定公告如主旨。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