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公告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證櫃審字第11301006272號
附件:
主旨:公告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辭任華信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627)之興櫃股票主辦及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自113年4月30日起生效。
依據: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11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
正本: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副本:
提醒事項:
內會:小管區(季君)
後會:管理部(需同時發布英文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