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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4月09日 發文字號:證櫃債字第11004002331號
主   旨: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發行人之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券、國際債券或轉(交)換公司債將於110年5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到期(明細如附件),自各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起,終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依   據: 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3條第3項。
附   件:

110040023311-1.xls